2020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通知
各位同仁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通知,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,现将2020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1.2020年05月01日——05月05日放假,共5天;05月06日——09日恢复正常上班【05月09日(星期六)属于补班】。
2.04月26日(星期日)须上班,亦属补班。04月25日照常为公休日。
2.放假期间,如有外出旅游、访友、购物等活动,应注意交通、人身财产安全,特别要继续严格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。
3.请各部门04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下班前做好防火、防盗、卫生等工作,清空垃圾篓,关好门窗。天气潮湿,请务必拔出各类电器电源插座,关闭电脑电源。尤其对纸质材料要妥善收纳,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和泄密。请各部门主管负责督促,并做好本部门节后工作计划安排与衔接。
4. 请大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备不时之需。
特此通知。
综合部
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